黑龙江省八五七农场,位于密山市东南部,北邻完达山,南依小兴凯湖,场部所在地朝阳镇,始由热河省朝阳川垦户到此垦殖,故名“朝阳”。
八五七农场,原为“密山农场”。1951年由沈阳市劳改大队建立,为劳改农场,对外称“沈阳市密山农场”。1954年8月,划归黑龙江省公安厅管辖,改名为“黑龙江省密山农场”。1957年5月,划归国家农垦部领导的铁道兵农垦局。1960年2月,改为八五七农场。1968年6月,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,将八五七农场编为第四师第四十二团。1976年2月,撤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,改为朝阳农场,是黑龙江农垦总局系统国营农场。隶属牡丹江农垦分局管理。1979年恢复八五七农场称号。
境内环境优美,资源丰富,总面积567平方公里。地貌多属湖积平原和冲积平原,少数为漫岗。境内有丰富的石灰石、草炭资源,而且土地、草原、河流资源都很丰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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